首页 > 病理管理 > 正文 |
|
送检标本接收制度
时间:2011-01-02 作者:dingwei 阅读:20604次 |
|
|
送检标本接收制度 1、所有组织标本送检必须查对接收: (1)必须查对病理送检申请单是否填写完善,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姓名及内容、数量是否相符,标本容器内是否有固定液(固定液量是否足够),如与上不符,退回。 (2)检查送检医生名字是否全名,检查病史有没有写,如没有,退回(门诊病人如找不到医生请电话与临床医生联系)。 (3)认真检查标本袋(瓶)内有无标本,如果没有,应拒绝接收,以免事后发生纠纷。 (4)检查病人是否已经交费(如果患者申明已经交费而无条形码者,在电脑上查询核实。如送检单姓名与条形码不符,拒收,和患者说明电脑采集必须以条形码信息为准)。 (5)在全部符合要求后,进行双方签字。 (6)如患者自己送检来标本,需告之什么时候取报告。 3、 对来科的所有患者,问清楚来科的目的,并指引其到相应的办公室。 4、 整理当天出的切片,清点数量,登记,签名。 然后交进修生,进修生谁借谁签名,由借者负责按原数量归还,并签字。 最后归档案室,由档案管理员签收。 |
参考文献:
1、王伯沄,李玉松,黄高升,张远强《病理学技术》
2、凌启波《实用病理特殊染色和组化技》
3、刘介眉等《病理组织染色的理论方法和应用》
本栏目内容只供网友们学习研究用,不得用于商业行为。 |
|
|
|
论坛最新贴子 |
|
|
|
关于我们 |
|
本站自1998年成立以来首次改版,从病理技术方面做全做深,新增了病理技术理论知识、病理资讯、病理图库及技术精英等功能。我们的宗旨是传播一种积极的思想,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的知识,为朋友们解决一点实际的问题,想您所想的,关心您关心的,希望病理技术网能成为全国病理工作者学习和交流的场所。 |
|
|